💯涉及数字的选择题专项训练
涉及数字的选择题专项训练
一、题型介绍
辅导员考试特别喜欢考察一些涉及数字的选择题,这类题目也是同学们经常记不住的题目,飞鸟老师将这些选择题涉及的知识点整理出来,希望大家能多看几遍强化记忆(考前强化效果更好),知识点对应的选择也一并给到大家,请大家搭配使用。
二、高频考题
1 辅导员的培训期限是:入职培训不少于(40标准学时);中级不少于(48标准学时);高级不少于(128标准学时)。
2 高等学校应当按总体上师生比不低于(1:200)的比例设置专职辅导员岗位。
3 高等学校负责对本校辅导员的系统培训,确保每名专职辅导员每年参加不少于(16)学时的校级培训,每(5)年参加1 次国家级或省级培训。
4 深入推进实践教学改革,分类制订实践教学标准,适度增加实践教学比重,原则上哲学社会科学类专业实践教学不少于总学分(学时)的(15%),理工农医类专业不少于(25%)。
5 大学生心理健康日是(5月25日)。
6 强化咨询服务,提高心理健康教育咨询与服务中心建设水平,按照师生比不低于(1∶4000)配备心理健康教育专业教师,每校至少配备(2)名专业教师。
7 高校要严格按照师生比不低于(1:350)的比例核定专职思政课教师岗位。
8 本科院校按在校生总数每生每年不低于(40)元,专科院校按每生每年不低于(30)元的标准提取专项经费,用于思政课教师的学术交流、实践研修等,并逐步加大支持力度。
9 地方各级党委要把思政课建设作为党的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的标志性工程摆上重要议程,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每学期结合学习和工作(至少讲1次课)。
10 高校党委书记、校长每学期至少给学生讲授(4)个课时思政课,高校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每学期至少给学生讲授(2)个课时思政课,可重点讲授(形势政策)课。
11 各高校应按照在校生总数每生每年(30)的标准设立网络思政工作专项经费。
12 强化咨询服务,提高心理健康教育咨询与服务中心建设水平,按照师生比不低于(1:4000)配备心理健康教育专业教师,每校至少配备(2)名专业教师。
13 (1921)年中国共产党宣告正式成立,中国历史掀开了崭新一页。
14 合理安排校外体育活动时间,着力保障学生每天校内、校外各(1小时)体育活动时间,促进学生养成终身锻炼的习惯。加强青少年学生军训。
15 劳动精神、劳模精神、工匠精神专题教育不少于(16学时)。
16 普通高等学校可专门开设劳动专题教育必修课,本科阶段不少于(32学时)。
17 高等教育阶段将公共艺术课程与艺术实践纳入学校人才培养方案,实行学分制管理,学生修满公共艺术课程(2个)学分方能毕业。
18 合理控制学生党支部党员人数规模,一般在(30人以内)。
19 落实专职思想政治工作人员和党务工作人员不低于全校师生人数的(1%)的要求,确保学生党建工作力量配置,每个院(系)至少配备(1-2名专职组织员),按师生比不低于(1:200)的比例设置专职辅导员岗位。
20 党员每年集中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32个学时)。
21 学校对(未满18岁学生)不承担监护职责,但法律有规定的或者学校依法接受委托承担相应监护职责的情形除外。
22 教育行政部门收到调解申请,认为必要的,可以指定专门人员进行调解,并应当在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完成调解。
23 学生入学后,学校应当在(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
24 对转学情况应当及时进行公示,并在转学完成后(3个月内),由转入学校报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25 新生和在校学生应征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校应当保留其入学资格或者学籍至退役后(2年)。
26 除开除学籍处分以外,给予学生处分一般应当设置(6到12个月)期限,到期按学校规定程序予以解除。
27 学生对学校的处理或者处分决定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学校处理或者处分决定书之日起(10日内),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
28 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对学生提出的申诉进行复查,并在接到书面申诉之日起(15日)内作出复查结论并告知申诉人。
29 学生对复查决定有异议的,在接到学校复查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可以向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诉。
30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在接到学生书面申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对申诉人的问题给予处理并作出决定。
31 处理、处分或者复查决定书未告知学生申诉期限的,申诉期限自学生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处理或者处分决定之日起计算,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32 心理健康教育课程的公共必修课程原则上应设置(2个学分)、(32-36个学时)。
33 积极组织开展师资队伍培训,保证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每年接受(不低于40学时)的专业培训,或参加至少(2次省级以上)主管部门及二级以上心理学专业学术团体召开的学术会议。
34 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本科生每人每年(10000元)。
35 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
36 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资助覆盖面本科生(3%),高职学生(3.3%)。
37 学生参加勤工助学不应当影响学业,原则上每周不超过(8小时),每月不超过(40小时)。
38 学生参加校内临时岗位的勤工助学,其劳动报酬由学校按小时计算。每小时酬金原则上不低于(12元)人民币。
39 国家助学金的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700元)。
40 国家助学金资助面:本科生(20%),高职院校(23.7%)。
41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解决学费与住宿费,本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20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25000元)。
42 国家助学贷款最长还款期限:学制(+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还本宽限期(5年)。
43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20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25000元)。
44 国家对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的获得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格的高校毕业生采取分年度代偿的办法,学生毕业后每年代偿学费或国家助学贷款总额的(1/3),(3年)代偿完毕。